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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偵破兩起涉嫌假冒記者進行敲詐勒索案件
2014-01-23 15:05 來源:中國廣播網(wǎng) 說兩句 分享到:
經(jīng)專案組核實取證,高保國團伙于2013年11月11日,受貴州省訪民江小燕委托,以“中國廉政研究內(nèi)參編輯部”名義,給貴州習水縣土城鎮(zhèn)政府發(fā)函,要求就上訪人員江小燕問題予以重視解決,并威脅如不解決將登報曝光。李凌團伙先后對山西省大同市國家電網(wǎng)大同供電公司、朔州市應縣宗教局、朔州市國土資源局、忻州市代縣質(zhì)檢局、代縣金九州農(nóng)業(yè)產(chǎn)品實業(yè)有限公司、呂梁市柳林縣城管大隊等10余家單位或企業(yè)進行敲詐勒索。
在前期深入偵查取證、全面掌握該團伙人員組成、活動規(guī)律特點和暫住地的基礎上。專案組開展全面抓捕行動。先后在豐臺區(qū)、西城區(qū)虎坊橋、西單、“兩辦信訪局”門前、東城區(qū)安定路甲26號中國縣域辦公室和山西太原市,將高保國、李凌兩個團伙8名成員抓捕歸案,查繳大量的涉案證據(jù) 。
通過初步審查,涉案嫌疑人均對所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供認不諱。其中:高保國團伙先后給河北省張家口市高新區(qū)、貴州省遵義市習水縣土城鎮(zhèn)政府、四川達州發(fā)過督辦單,并收取四川訪民胡建國15000元,收取遼寧訪民李長清8000元,收取貴州訪民江小燕、河北訪民楊立各5000元,收取內(nèi)蒙古訪民劉德春1500元,共獲利34500元。該團伙成員陳淑銀、薛運冒還向上訪人員兜售印有國家領導人住址的小冊子。李凌團伙供認,2012年底至2013年9月,先后對山西柳林縣城管大隊、廣靈縣縣委、大同市國家電網(wǎng)、靈石縣煤炭局、柳林縣一礦主等6家政府部門及單位進行敲詐勒索,共獲利26.2萬元。現(xiàn)西城分局以敲詐勒索罪將李凌、侯軍軍刑事拘留,高保國、薛運冒、陳淑銀、申建華、劉京以詐騙罪刑事拘留,李瑩因情節(jié)輕微被教育釋放,目前正在對涉案嫌疑人進一步審查深挖,同時專案組深入開展取證工作。
編輯:劉明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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